《显微镜下的大明》
- 出版时间
- 2019年1月
- 页数
- 344页
- 定价
- 52.00元
- 丛书
- 博集天卷·马伯庸作品
- 装帧
- 平装
- ISBN
- 9787540488475
我的读书笔记 · BOOK OVERVIEW
六件明代基层的事:从“小”里看到“大”
马伯庸在序言开头先澄清两件事:这本书不是小说,是历史纪实;他不是专业的明史学者,是个作家。
缘起是 2014 年一位朋友给他讲万历年间徽州的一桩税案。他去找资料,发现当年有位参与者把涉案的一百多件官府文书、信札、布告、奏章、笔记编成了一本合集《丝绢全书》,而《明实录》里这件事只有一句冷冰冰的记录。他把案子写成《学霸必须死》,先发在微博上,反响很大,又接着写了另外几篇。全书六篇,讲六件明代基层的事:徽州一笔人丁丝绢税怎样在一府六县之间来回推了近十年;婺源县为保龙脉禁止烧石灰;歙县一个家族和一座寺院为祖坟打了八年官司;南京后湖黄册库从建立到毁灭的二百六十多年;四川彭县几个小吏的贪腐窝案;正统年间被朝廷斗争卷进去的四个平民。
县衙里的官、吏、役
- 官几个知县、县丞、主簿:决策
- 吏几十个六房书吏、书手、算手:调度规划
- 役几百上千个皂隶、快手、解户:干活
《胥吏的盛宴》
第一部分
团副划线笔记
团副在这本书里划了 29 处,合成 24 条。划线集中在两类地方:一类是明代的制度和官职,地方政府的三权分立、县衙和府衙的班子、科举、度牒、上访,不少划在书中注释里;一类是作者的判断,官和吏的关系、司法和政治的关系、中央和基层的拉锯。划线分布在前五篇,最后一篇《正统年间的四条冤魂》没有划线,下面按书中顺序排列。
划线 · 一 6 条
《学霸必须死》
划线一第一章·书中注释
六部、布政使司、府、县这一行政系统,与五军都督府、都指挥使司、卫、千户所这一军事系统。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一章,注释“徽州府与新安卫”
上下文故事的主角帅嘉谟是歙县人,严格说却没有歙县户口:他是祖籍江夏的军户,隶属徽州府境内的新安卫。注释借此交代明代疆土的两套管理系统,一套行政、一套军事。新安卫直隶中军都督府,虽设在徽州府辖区,守备衙署也在歙县,却不受徽州府管辖。注释接着解释军户:世代当兵,负担沉重,明人多以脱离军户为幸,但李东阳、高拱、张居正等阁臣都出身军户。
划线二第一章
天下之道,贵乎均平,故物有不得其平则鸣。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一章
上下文这是帅嘉谟隆庆四年呈给应天巡按的呈文第一句,后面接着“歙县久偏重赋,民困已极……恳乞均平”。作者说这是他打的第三张牌,政治牌:短短一段话两次要求“均平”,而当时江南正在推行一条鞭法,口号恰好是“均平赋役,苏解民困”,这一任应天巡抚又是推行一条鞭法很卖力的海瑞。这样一来,一县的税赋争议就被拔高成了响应国家政策。作者也指出,较起真来这是强行拔高:争议的核心是这笔税该谁出,折不折成银两是次要的。
划线三第二章·书中注释
故有“流水的官、世守的吏”之说。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二章,注释“世顶名缺”
上下文万历三年,歙县知县姚学闵亲自上申文,指着徽州府户房书吏的鼻子开骂:府里的户房一直由五县胥吏“世顶名缺”,从来没出过歙县籍的粮官,“人丁丝绢”被篡改成“夏税生丝”,一定出自他们之手。注释解释“世顶名缺”:明代官员有严格的回避制度,不得在本籍任职,也不能久任;胥吏却都是本地土著,在地方上盘根错节。户房书吏管夏税秋粮的征收、徭役的派遣,是油水很大的肥差。作者说,姚学闵这个说法的真假没法查证,他自己也说是“父老相传”。
划线四第二章
中国有“皇权不下县”的说法,政府机构必须靠这些“乡贤”的配合,才能真正对底层实行有效统治。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二章
上下文姚学闵一个知县突然变得这么生猛,谜底在申文后面的联署名单:汪尚宁、汪道昆、江珍、方弘静、程大宾、曹楼等一串歙县籍的进士高官。作者说,这些乡宦虽然退了下来、没有实权,却下控基层平民,上有官场人情网,又坐拥大量田产,“事实上,这些乡绅乡宦才是歙县真正的统治者”,没有他们支持,知县什么也做不了。书中注释引费孝通的论述:中央派遣的官员到知县为止,县以下没有行政单位,县衙到百姓家门口这段,是乡贤、宗族在起作用。(作者在《天下透明》第二章又补了一句:这句话的意思不是皇权管不到基层,而是管不过来。)
划线五第二章·书中注释
明朝的地方政府权力乃是一分为三的,承宣布政使司负责民政,提刑按察使司负责刑名,都指挥使司负责军事,最高长官分别为布政使、按察使、都指挥使,三权并立,互不隶属。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二章,注释“贵州左布政使”
上下文联署名单里的江珍官至贵州左布政使,注释借此讲明代一省的三司分权。左布政使从二品,是一省最高行政长官。同一串名单的注释里,作者还挨个解释了兵部左侍郎、南京户部右侍郎、按察使、参政等官职,并都比附成今天的职位,比如按察使相当于省高级法院院长、检察院检察长和政法委书记的总和。作者说,区区一个歙县,随便就拽出六七位在世的进士高官助阵,“简直就是全明星队”。
划线六第二章·书中注释
明代都察院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,正七品,主要负责纠察内外百官之风纪。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二章,注释“御史”
上下文联署名单的最后一位江东之,当时还不是进士,后来以御史身份第一个弹劾冯保。注释接着解释御史的职责:在京时稽查两京衙门审案有无拖延枉曲,巡视京营、仓场、内库;外派时就是巡按,“代天子巡狩”,位卑却权重,纠察地方官吏、断理冤案、督察税粮户口。这在后文很要紧:丝绢案、杨干院案里,当事人一次次去找的应天巡按,就是这样一位七品御史。
划线 · 二 1 条
《笔与灰的抉择》
划线七
明代科举分为三级:乡试、会试、殿试。其中乡试是行省一级的考试,三年一次大比,考试时间是在八月,因此又称“秋闱”。
《笔与灰的抉择》
上下文这是婺源龙脉一篇的开头。万历二十八年重阳节,婺源的知县、县丞、县学教谕和乡绅乡宦聚在紫阳书院,一脸颓丧:县里派去南京观榜的快手抄回了乡试榜单,婺源“脱科”,本县考生一个都没中。作者解释,通过乡试才成为举人,有了进京考会试的资格,“范进中举,境况立即天翻地覆,可绝不是小说家夸大”;南直隶每届考生四千余人,往往拖到九月初才放榜。科举成绩又关系到县学教官的升迁和本地乡宦在官场的话语权,于是有生员提出是龙脉被灰户凿坏了,一场持续几十年的保龙运动由此开始。
划线 · 三 8 条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
划线八书中注释
明王朝十分注意限制僧尼的数量,规定每三年发放一次度牒。并且,男子不到四十岁、女子不到五十岁,不得出家。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,注释“度牒”
上下文杨干院的“高僧”法椿是休宁人,据说是绝户家的独子。作者介绍,民间有一种作弊手段,让丁壮逃离原籍、再向官府报绝户,全家就能免税。法椿十一岁逃离家乡,摆在面前只有两条路:当没户口的流民,或者出家为僧道、取得度牒。注释解释,度牒是唐代以来合法出家的证书,凭它可以免除徭役;《大明律》对没有度牒、私自剃度的处罚很严。正文接着说,从景泰年间起捐五石粮食就能得到度牒,朝廷后来干脆拿空白度牒换粮赈灾。法椿两年后拿到度牒,成了落籍的僧人。
划线九书中注释
明初,在礼部之下设立僧录司,管理全国佛教事务;在外府,则设僧纲司,掌管该府佛教事务,包括颁发度牒、决断僧尼词讼等。僧纲司主官为都纲,从九品,由政府选择精通佛教经典、严格遵行戒律的有德之僧人出任。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,注释“都纲”
上下文法椿拿到度牒后,休宁县屡次发文要他还俗应差,却管不了他。作者解释:寺庙归礼部僧录司这条线管,府有僧纲司,州有僧正司,县有僧会司,“用现在的话说,寺庙属于条管机构,地方县府是块管机构,两条线”。法椿的师父佛海正德年间做到了徽州府的都纲。作者说,都纲看似是个最低级的芝麻官,当地僧人违法犯戒、寺庙争端诉讼都由他裁决;这个职位没有俸禄,手下的费用要自己出,选拔讲究“诚德”:捐一大笔钱就是“诚”,有各寺住持联名作保就是“德”,“说白了,这个官位得买”。后来法椿也坐上了这个位置。
划线十
明代的府衙生态里,一把手是知府,二把手是同知,三把手是通判,四把手是分管刑名理狱工作的推官,俗称“刑厅”,也叫“四爷”。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
上下文罗显一审输给杨干院,向新任应天巡按刘乾亨上诉,连歙县知县高琦也告了进去。刘乾亨没有亲审,把案子转给邻府宁国府异地审理,作者说这一招看似踢皮球,其实是平衡技巧:既推进了案子,又不得罪徽州官场。宁国府派来审案的就是这位“四爷”,推官郭凤仪。他调来案卷、郡志、碑文、家谱细细研读,重新审问证人,还派人到杨干院现场勘查,在佛殿前的泥土下挖出古旧砖廓,证实罗氏祖坟确实存在,判杨干院把坟修好还给罗家。
划线十一
光靠规则内的小聪明,是扳不回局面的,还得花钱。毕竟在大明,银钱最能通神,这一点连远在北京修道的嘉靖皇帝都明白。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
上下文七桩案子合审之后,法椿拉拢挨了板子的排年联名反告罗显行贿,又说两个僧人是被罗家族人打死的。新巡按詹宽按翻案须异地审理的规矩,把案子转到池州府。作者推测,选池州府而不选宁国府,是法椿暗中使了力:他没让巡按枉法,只是让巡按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做一个他想要的选择。池州府由知府亲自提审,法椿在那里“也使了大钱”。紧接着,原书《杨干院归结始末》偏偏缺了第十四页,池州府怎么审的已没法知道,只留下罗显的控诉:傍晚开庭,“不审邻佑,不详原案,不取服辨,非法夹打”。这一审罗家大败,祖坟被连夜挖开、铲平。
划线十二
上京告御状这种事,历朝历代都有。汉称“诣阙”,唐有“投匦状”“邀车驾”,宋叫“诣台省”,清称“京控”。在大明朝,上访有个专门的术语,叫作“京诉”。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
上下文罗显查出那两个“被打死”的僧人其实多年前就死了,杨干院一直在虚造僧籍,觉得这是扳倒法椿的绝好证据,可写完状子发现无路可走:最后一审是巡按亲审、巡抚附署,地方上已经没有更高的司法机构了。他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:去京城上访。作者接着讲,越级诉讼本就犯忌讳,京诉更敏感:朱元璋起初允许百姓头顶大诰进京喊冤,后来因为越诉太多、查下来往往不实,就严禁越诉,此后上访者不管所诉真假都要问罪。
划线十三
江西等处客人,在于各处买卖生理,若有负欠钱债等项事情,止许于所在官司陈告,提问发落。若有蓦越赴京奏告者,问罪递回。奏告情词不问虚实,立案不行。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
上下文罗家研究大明律,先查到一条:案子经巡按或布、按二司审理过的,进京奏告可以免罪,高兴了一场;接着发现这条只适用于大逆、人命之类,户婚田土这类“干己事情”照样问罪、打回原籍,祖坟案属田土,空欢喜一场。作者在这里顺便讲了个“无关的趣事”:《弘治问刑条例》里专门有这一条,点名江西客商为钱债纠纷不许进京上访。原因早在朱元璋的《教民榜文》里就说了:“两浙江西等处人民,好词讼者多,虽细微事务,不能含忍,径直赴京告状。”作者的说法是:不是不接你们的案子,实在是你们太喜欢打官司了。
划线十四
原来只是一桩地方乡民诉讼,现在却俨然成了配合中央宣传形势的典型。我大明一向以政治需求为第一位,司法什么的走走过场就好。对此宁国府自然也是深为“默会”。
司法问题,政治解决,这场官司的胜负,其实在开审前就定好了。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
上下文罗显的侄子罗兴进京,找对了通政司,案子被通政使在奉天门奏给了嘉靖皇帝。作者分析,嘉靖正想给生父加庙号,朝中正酝酿放宽民间祭祖立庙的禁令,罗家祖坟恰恰是因违反祭祖禁令被毁的,正好拿来吹风。都察院把案子发回应天巡按审理,批文字字是官腔:“毋拘成案,果有亏枉,即与辩理……亦不得固执己见,罗织成狱。”作者逐句解读:不要援引此前的判决,谁最亏枉,自然是上京告状的罗家;不按上头的心思判,就是固执、罗织。皇帝的态度,都察院“默会”;都察院的文书,巡按也“默会”。巡按把案子又转回宁国府,这次几天就判了,罗家祖坟照旧修筑、立碑祭扫。
划线十五
罗氏一族的胜利,当然要靠罗显和族人们的自我奋斗,同时也要考虑到历史的行程哪。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
上下文宁国府的判决送到巡按那里,巡按批示:“寺因坟而建,坟因寺而废……毁寺而存坟可也,废坟而存寺不可也。”这场前后持续八年、兴讼七次的官司,以呈坎后罗氏的胜利落幕。作者想到罗显八年来的艰辛,写下这一句。紧接着他说法椿“彻底失败了,不是败给了罗显,而是败给了嘉靖皇帝”。不过法椿最后也没受什么责罚:两人都被判“奏事不实”,罗显纳米 30 石抵刑,法椿有官身只交 7 石,观音堂、佛殿仍归寺僧。
划线 · 四 5 条
《天下透明》
划线十六第一章
既有常业,有令世守之。则父兄所以教其子弟,子弟所以拳其父兄者,无非各事其事,童而习之,其心安焉,不见异而迁焉。
朝廷并不在乎牺牲掉社会活力和个人自由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一章
上下文洪武三年推行户帖,户帖上写明民户、军户、匠户、灶户,职业世代不得更改。作者说,朱元璋沿用元代这套职业户制,表面原因是先稳住旧职业户、又建了世袭的卫所军户,归根到底是控制欲太强:这种制度弊端多多,但特别适合维持稳定。明清两代对它也多有好评,前一句是清代学者朱奇龄的分析。作者说朱奇龄切中肯綮:一生下来职业就注定了,不会有别的想法,官府方便管理,社会也少闹矛盾。“换句话说,为了保证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”,后一句就接在这里。作者接着说,这本是特殊时期的妥协产物,朱元璋试用之后觉得太好使,干脆一代代传了下去。
划线十七第二章
黄册和里甲制锁住了人口相关的税费和徭役,鱼鳞图册和粮长则掌控了田地租赋。黄册、鱼鳞图册以及里甲制三位一体,构成了一道又一道纵横铁索,牢牢地把百姓钉在了土地之上,动弹不得,化为稳固税基,源源不断地为朝廷输血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二章
上下文这是第二章的总结。洪武十四年建里甲、造黄册(一百一十户为一里,十年轮值一遍,一里一本户籍赋役册);洪武二十年派国子监生会同粮长丈量土地,造鱼鳞图册(每块地的业主、面积、形状、四至都绘成图)。作者说,从此老百姓几乎没有出远门的可能,外出要查路引,沿街乞讨也会被查出黄册底细、遣返原籍。紧接着他写道:“明清两代被称为中央集权的巅峰,其根源,就在洪武始建的这套底层设计里。”三位一体初建后,全国在籍一千零六十五万余户、六千零五十四万余人。
划线十八第四章
读史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,就是不要轻易把古人当白痴。我们今天可以看到的历史,和当时人的视角不同,获得的信息亦不同。如果设身处地去想,就能明白,很多看似愚蠢的举动,自有其逻辑和动机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四章
上下文前文讲上后湖驳查黄册的监生有多苦:冬天受冻、夏天被蚊虫叮咬、生病死在岛上,没有报酬,驳查还不算做官资历。监生人数越来越少,驳查从三个月拖到八年。正德十二年朝廷终于同意驳查可以折算资历,却规定最多只算三个月。作者先问了一句:“又要马儿跑,又要马儿不吃草,这大明朝廷的衮衮诸公,难道都是白痴吗?”然后写下这段话。他接着解释其中的逻辑:宣德以后士绅集团壮大,查清人口田亩与他们的利益天然相悖,他们即便不刻意阻挠,也不会主动改善,还可以用“祖制难违”拒绝改革。他强调这不是哪个幕后黑手的阴谋,而是一个阶层的成员下意识地维护自身利益,汇成了“潮流”和“时势”。
划线十九第四章
中国自古有两股力量始终在纠缠对抗。一股力量来自中央,千方百计想要搞清楚基层情况;另外一股力量则来自基层,千方百计不让中央知道实际情况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四章
上下文紧接着上一条。作者把黄册驳查比作一个战场:一群苦不堪言的士兵,长官漠不关心,补给时断时续,要面对的却是“一大群无比顽强而又无比狡黠的劲敌”。这句之后他说,一涉及钱粮徭役,上头有多少条政策,下面就有多少条对策:汉代“案户比民”,民间就“舍匿虚田”;隋唐“大索貌阅”,士子就“冒籍取解”;宋代“衙前差役”,百姓就“析居避役、鬻田减户”。下文便以虚构的休宁人王叙为例,一条条讲明代的作弊手法:活洒、死寄、诡寄、全不过割、团局造册、挖改洗补、在糨糊里掺蜜水招虫毁册。
划线二十第五章
大查之费甚夥,而府库之贮无几
《天下透明》第五章
上下文黄册库没有预算,正德九年起靠“驳费”过日子:查出问题的黄册,当地要交罚款作为黄册库经费。作者说,这样黄册库希望查出的错越多越好,地方官吏把罚款转嫁给百姓、层层加码,也希望错越多越好;皇帝和各部还轮番来库里借钱。他把这比作牛尾巴上爬满的虻虫,称之为“繁荣性坍塌”:表面上大家都有好处拿,实际上是体系开始坍塌的表征。万历二十一年,有御史指出这么罚下去,惨的是基层百姓,国家也没得到什么好处,利润全被中间环节抽走了,这句就是他的话。他建议抓大放小,朝廷本拟批准,很快不了了之。万历四十年又有人提议取消驳费,黄册库拿着账本哭穷,事情也就作罢,驳费一直收到明末。
划线 · 五 4 条
《胥吏的盛宴》
划线二十一
明代县衙里,最大的自然是知县,叫作主官。他有两个副手,一个是县丞,一个是主簿,这两位叫作佐贰官。他们仨都是有品级的朝廷命官,县里的行政长官。在这三人之下,还有一位典史,叫作首领官,但没有品级,不入流。再往下,衙门里最重要的行政机构,叫作三班六房:三班是指皂班、壮班、快班,负责仪仗、治安、缉捕之类,有时候还会多一个捕班,和快班合在一起,就是老百姓熟悉的“捕快”;而六房对应的是朝廷六部,分为礼、吏、户、工、兵、刑六个部门,各有主管业务。除此之外,还有承发房和架阁库等办公机构。
《胥吏的盛宴》
上下文嘉靖二十年二月,彭县人陶成领了吏帖,进吏房当书手,作者在这里先介绍县衙的构成。紧接着他说,在这些机构里办事的人统称“吏”,也叫“胥吏”;书手负责公文档案的书写抄录,落笔一字之差,就能左右一人一户的命运,甚至官职的选拔。四年后陈佐进户房当算手,户房管钱粮税赋,和吏房并称两大要害部门。两人拜主簿做靠山,勾结在一起,用后来判词的话说是“各结揽写法,讨钱使用”。
划线二十二
在一个衙门里,几个“官”在金字塔尖负责决策,几十个“吏”在金字塔中间负责调度规划,几百个甚至上千个“役”在金字塔底吭哧吭哧干活。
《胥吏的盛宴》
上下文嘉靖二十五年,彭县佥派百姓到三班服役,由陶成、陈佐经手。作者先讲清县衙的三层:知县、县丞、主簿在吏部挂号,是官员编制;典史和六房主官无品级,是吏员编制;陶、陈这样的书手、算手连编制都没有,近似合同工,但仍属“吏”。再往下是“役”,马夫、门子、禁子、纤夫、吹手都是,连三班的皂隶也是百姓轮流来服役,今天站完堂,明天脱了皂服就回家种地,所以叫衙役而不叫衙吏。这句之后他说,县衙大部分工作靠佥派百姓完成,原因很简单,便宜:服役的不拿工钱,还得自负伙食,徭役之害大半来源于此。接下来就是陶、陈利用佥派收钱“买闲”,让闲汉替人顶役。
划线二十三
这一招特别狠。领导不介意你糊弄百姓,但非常介意你糊弄他。
《胥吏的盛宴》
上下文解户杜山没完成运粮任务,另外四户行贿,陈佐、陶成就捏造了一个假解户“江张本舟”,把四户的欠粮都算到他头上,糊弄了前来核查的胡知县。杜山一个人被罚三十六石罪谷,陷入绝境,决心去成都府告状。他大概得了高人指点,状子对自己的事只略提一句,重点放在陈佐明知胡知县来盘查钱粮,仍收贿伪造户籍。作者说这一剑戳到了要害:平日鱼肉百姓也就算了,上峰来查账也敢弄虚作假,也太不把成都府放在眼里了。杜山还加了一招更狠的:说前任杨知县曾想革除这几个人,反被他们联手陷害而死。
划线二十四
整个案子里,充满了小人物挥舞着小权力的身影。胥吏之害、之贪,在这么一件普通案子里可谓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《胥吏的盛宴》
上下文案子审结,十八人被判刑。作者说案情一点也不曲折离奇,涉案金额都是几分几钱,但很有代表性:从户房的算手到府衙的防夫,从公堂上的皂隶到奔走乡间的快手,只要有一点权力,就在每个细处寻租,而且已成了不假思索的习惯。他举的例子是:陈佐听说胡知县查账,第一反应不是惶恐,而是借机敲诈杜山;防夫刘景高留宿之余还要零花钱;刘本敖、王廷用补了粮,一定要再勒索王廷美找补;连催牌票的小水夫刘永敖见到刘景高,也先要辛苦费。这两句之后,作者写道:“这是一种细致无声而又无处躲藏的恐怖,驱之不尽,挥之不去。”这个案子被蒋知府打灭了,可陶成、陈佐这样的胥吏全国各地都有,“不是每一个人,都有杜山那么好的运气”。
第二部分
读书笔记
全书六篇,按书中顺序分十二部分;金线是书中原句。
书名的意思,作者在序言里说得明白:这些都是具体而微的细节,但正是从“小”里能看到“大”。他引张立宪评《巴黎烧了吗?》的话,说自己也尽量不下结论,把事情忠实摆出来,交给读者判断。他还说自己只是转述者,把原始史料和学者的研究用轻松的方式讲给大众,书里几篇分别以秦庆涛点校的《丝绢全书》、佘伟点校的《保龙全书》、周绍泉和阿风点校的《杨干院归结始末》、吴福林点校的《后湖志》等为基础。
它就像是一台显微镜,通过检验一滴血、一个细胞的变化,来判断整个人体的健康程度。
序言
我相信,只有见到这些最基层的政治生态,才能明白庙堂之上的种种抉择,才能明白历史大势传递到每一个神经末梢时的嬗变。
序言
《学霸必须死》引言、第一章
一位学霸的算术
一桩近十年的骚乱(引言):万历年间,徽州府爆发了一场民间骚乱,前后持续将近十年,把当地百姓、乡绅乡宦、一府六县官员、应天巡按、应天巡抚,一直到户部尚书和当朝首辅都卷了进去。作者说,起因既不是天灾也不是盗匪,是一位学霸做数学题闹出来的。
徽州府和歙县(第一章):大明分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和南北两个直隶,可以粗略理解为省。南直隶下的徽州府管六个县:歙、黟、休宁、婺源、祁门、绩溪。歙县最大,又是附郭县(府衙设在县城里,与县衙同城办公),所以很多府一级的税粮档案就存在歙县。
帅嘉谟查账(第一章):隆庆三年(1569 年),歙县人帅嘉谟开始翻这些档案。他其实是祖籍江夏的军户(世代当兵的户籍),隶属设在徽州境内的新安卫。他文武都平平,只擅长算学,想将来当个管钱粮的小吏,就拿县里的税粮账册练手。他发现:徽州府每年要向南京承运库缴一笔“人丁丝绢”,8780 匹生绢;府下六县,只有歙县的账上有这一项,数额和府里上缴的一样,也就是说这笔税由歙县一县独担。可《大明会典》只写由徽州府承担,并没有说歙县独交。
他又在《徽州府志》里找到来历:朱元璋称吴王时在徽州改定税制,乙巳年(1365 年)核查时发现歙县夏麦少了 9700 石,就给歙县的轻租田每亩加征“夏税生丝”来补。他算了一笔账:按隆庆年间的官方折率,9700 石麦折银 2910 两;同一时期另外五县共欠夏粮 10780 石,折银 3234 两;两数相加 6144 两,和 8780 匹生绢折的 6146 两只差 2 两。他的结论是:国初六县都欠了粮,补的这笔丝绢本应六县共担,后来却变成了歙县独缴,而且一交就是两百多年。徽州又不养蚕,百姓得先卖粮换银、再买丝缴纳,多倒一道手。
嘉靖年间的前车之鉴(第一章):早在嘉靖十四年(1535 年),歙县人程鹏、王相就发现了这个问题,多次向应天巡抚、巡按呈文,巡抚、巡按也批示过彻查、六县合议,但经办官吏都是五县出身,一直拖着。后来王、程二人先后莫名去世,事情不了了之。
四张牌(第一章):隆庆四年(1570 年)初,帅嘉谟向应天巡按呈文,作者说他打了四张牌:
- 史料牌:呈文里加了一句“原额六县均输,府志可证”。府志其实没有这句话,这六个字后来成了争讼焦点。
- 统计牌:只拿南京承运库的数字比,说浙江、湖广两个产丝大省才缴 8501 匹,不养蚕的徽州却要缴 8780 匹。数字都是真的,可浙江、湖广的丝绢还送往太仓银库等别处,书中注释据《万历会计录》排名,徽州府的丝绢税在全国诸府中排第九。
- 政治牌:呈文开头“天下之道,贵乎均平……恳乞均平”,一段话两次说“均平”,暗合当时江南正在推行的一条鞭法(把各种赋役合并、折银、按田亩摊派的税制改革)的口号“均平赋役”。这一任应天巡抚正是推行一条鞭法很卖力的海瑞。
- 方案牌:要么按会典六县按人丁分摊,要么按府志六县按田地分摊,哪一种歙县都至少减一半。
这个手段的绝妙在于这些数字都是真实的,全经得起查证,只是在统计方式上稍做手脚,立刻显出卓然效果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一章
碰了软钉子(第一章):海瑞批了“仰府查议报夺”,巡按也让徽州府召集六县合议,可半个月后海瑞就调走了。五县官吏乡绅一致反对,拖了两个月,最小的绩溪县才以县学教谕的名义递上申文,承认这笔税就是国初的“夏税生丝”,但说那是歙县自己欠粮所补,结尾一句“照旧定纳,庶免小民激变之忧”。作者说这句才是文眼,是暗含威胁;徽州府随即不再催促。
大明地方官员一向的治政思路是以稳定为主,不出事什么都好说,至于讲不讲道理还在其次。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一章
帅嘉谟以为是没说清楚,又查了几个月档案,发现户部历年给徽州的公文只写“坐取徽州人丁丝绢”,没指定哪个县交,府里发给六县的催缴文书却把这一项改成了只向歙县征的“夏税生丝”,他怀疑是府衙户房(管钱粮的部门)的书吏做了手脚。他把呈文送到徽州府,没有回音;隆庆五年(1571 年)又到南京上访,都察院和南京户部都批示查明。可回程中他遭遇了一场大险,不敢回徽州,带着家人逃回湖广江夏,案子停了下来。其间隆庆帝去世,万历帝即位,张居正成为首辅。
作者对这一段的评价是:帅嘉谟把战略性错误当成了战术性错误,一味钻细节,却不明白五县反对的根本原因是改了就要多交钱。
缴税这种事,一旦形成了惯例成法,就会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,很难改变。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一章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二章
六县大辩论
风向突变:万历三年(1575 年),沉寂四年的案子突然再起。徽州知府先下令缉拿帅嘉谟,帅嘉谟却从江夏递来新呈文。作者推算,从他可能得到消息到递呈只有十七天,这份呈文应是早就备好的,歙县也早在暗中和他联络。知府把呈文只转给歙县去“详查”,等于让原告自己去审。后文才揭开原因:南京户部年初追问此事,公文前写着“奉圣旨:户部知道”,作者认为这代表内阁的意思,“搞不好是首辅张居正的想法”。
歙县亮出全明星队:三天后,歙县知县姚学闵递上申文,论点和帅嘉谟一样,但他直接点名,说府衙户房一直被五县胥吏世代把持,从来没有歙县籍的粮官,篡改必定出自他们之手。书中注释解释:明代官员有回避制度,不能在本籍任职,也不能久任;胥吏却都是本地人,在地方上盘根错节,所以有“流水的官、世守的吏”之说。申文后面附了一串歙县乡宦的联署:汪尚宁(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)、汪道昆(官至兵部左侍郎,和王世贞并称南北两司马)、江珍(贵州左布政使)、方弘静(南京户部右侍郎)、程大宾(贵州按察使)、曹楼(江西右参政),还有后来弹劾冯保的江东之。
事实上,这些乡绅乡宦才是歙县真正的统治者。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二章
作者借此解释“皇权不下县”:中央派的官到知县为止,县以下靠乡贤、宗族配合才能统治。应天巡按随后下文要求详查,口气明显偏向歙县。
五县反击:五县知县各写申文驳斥:
- 婺源知县吴琯:沿用绩溪的论点,提议去查洪武年间的黄册(明代以户为单位的户籍赋役册,十年重造一次,原册藏在南京)。
- 绩溪知县陈嘉策:帅嘉谟说专派给某县的税,会典一定注明,比如常州府茶叶写明征于宜兴;陈嘉策举出反例,松江府绿豆只征华亭、淮安府药材只征山阳,会典也没注明。
- 休宁知县陈履:攻数字。他查出当年除了补欠麦,还清出了歙县的抛荒桑园、抄没了两个大地主的田地,三项合计折绢正好 8779 匹;歙县有几个乡原本就有桑园,五县从来没有,所以生丝本是歙县的土产。作者认为这是五县反击里最犀利的一篇。
- 祁门、黟县:附和前几位。黟县知县说,歙县减税如大江上去掉一条船,黟县再加税却像久病之人吃了乌头。
在乡宦鼓动下,六县百姓纷纷投身其中,到兵备道(明中后期整饬地方兵务、也能受理诉讼的机构)、巡抚、巡按处分头告状,还发生了跨县斗殴。万历三年年底,吴琯又上了一篇长文,从乙巳改科的数字、会典“在直隶,言府而不言县”的体例、五县当年并未亏欠等方面逐条反驳,还点明现任南京户部尚书殷正茂就是歙县人。姚学闵则改打感情牌,列出歙县在四司银、砖料银、军需银等杂税里已负担全府三分之一。
去后湖查黄册:万历四年(1576 年),六县同意调取洪武十四年的原始黄册。调查团由歙县县丞、婺源县丞、休宁县学训导组成,另有三位外府推官作为中立方,帅嘉谟作为首倡之人也被派去。他们七月到南京,户部尚书殷正茂接见时说“二百年黄册,岂有可改易之理,各自安心”。黄册存在后湖(今玄武湖)岛上的库房,外人不得入库,只能由库吏找档、抄写后交出,光徽州相关的就有二十个架子。九月抄件整理出来,帅嘉谟报告说,洪武十四年黄册缺损很多,乙巳改科的记录完全丢失,又说应以《大明会典》为准。
说实话,帅嘉谟这个主张,实在强词夺理。资料汇编怎么可能比原始记录还可靠?无非是《大明会典》对歙县有利,所以他才死死咬住这一点。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二章
消息传回徽州,六县几乎到了开战的边缘。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三章、第四章
和稀泥与暴乱
户部的算法(第三章):户部在公文里承认“本部若径依歙县之奏,则五县不从;若径依五县之奏,则歙县不从”,于是给出一个“均平”的算法:把徽州每年各项钱粮总算总除,看歙县的负担是否超出平均。作者指出,这是“均平”二字第二次出现,此时张居正正酝酿把一条鞭法推向全国,万历三年户部“奉圣旨”重提此案,可能是为推行新政走的一步棋。徽州府算的结论是:歙县的钱粮已超出平均数,人丁丝绢确属额外负担。五县群情激愤,认定是殷正茂徇私。
五版方案(第三章):
- 太平府方案:丝绢照旧由歙县交,但从歙县的四司银、砖料银、军需银等“均平银”(嘉靖年间江南把徭役折成银两、按亩摊征的费用)里减去 5260 两,摊给五县。作者说它把黄册和会典都抛在一边,也不计较丝绢税的来历,“历史问题,宜粗不宜细”。
- 兵备副使冯叔吉方案:嫌 5260 两是按县数平均算的,歙县的经济体量占全府一半,改成减 3300 两。万历五年(1577 年)奏准,歙县每年少交 3000 多两,“八年抗战”大获全胜。
- 暴乱之后改成减 2000 两,由五县均摊,五县仍不满。
- 万历六年改为从府里料价银余额和军需银结余中抽钱冲抵,作者称之为“纵向朝三暮四”:余额会用光,结余不稳定,五县的负担迟早回升。
- 万历七年(1579 年)最终方案:人丁丝绢 6145 两仍由歙县承担,歙县的均平银减 2530 两,由军需银抽 1950 两、“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饷银”抽 580 两冲抵,张榜宣布“永为定规”。
第五版里那笔兵饷银有个来历:嘉靖年间婺源闹矿工流贼,徽州请浙江的金衢兵备道协防,每年解饷到衢州;隆庆六年设徽宁兵备道接回了防务,饷银却没停,只在科目后加了“解池州府”四个字,徽州从此每年交两笔兵饷,实为重复征税。作者借此说,大明的正税不多,杂税和隐形税在体制内悄然形成,每多一个解送部门,附加成本就多一层。
政策一旦形成惯例,即使周围情况发生变化,官员仍旧会机械地继续执行,不会主动求变,甚至畏惧变化。所谓“祖宗成法”,就是这么来的。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三章
张居正搞的一条鞭法,治标不治本,它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大明产生“杂税”的机制,只能略微扩大税基,把问题的爆发拖延一段时间罢了。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三章
万历五年的暴乱(第三章):第二版方案的圣旨下来后,帅嘉谟用歙县乡宦给的钱给自己弄了一副冠带(一种荣誉身份),歙县百姓手执红花、奏乐游街迎接他,五县民众大怒。
- 婺源:数千人手持木棍火把围住县衙一天一夜,代理知县被迫口头允诺。新派来的推官刚过休宁就被人群拦住,随行吏役被痛打;进城时又有五千人遮道,城外竖起写着“擅改祖制,变乱版籍”的大旗。
- 议事局:婺源县衙出现十几天权力真空,生员程任卿串联大族,占了紫阳书院成立“议事局”,自任管局,按田粮募捐。后来内部夺权,程任卿被群众打得几乎吐血,接手的人一查箱底只剩六两银子。
- 休宁:一万多人翻墙撕榜,砸与歙县有关的商铺,挟持知县;有人用知县的官印向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广东发飞报,称一万多“歙贼”入侵,四省以为南京失陷,江南震动。
五县乡宦这才觉得玩大了。巡抚点名五县“如有一县一人敢倡言鼓众者,先以军法捆打”,兵备道也发文捉拿帅嘉谟。南北两京几位言官上本,认为乱源在改制,殷正茂身为歙县人应当避嫌,作者说最后是殷正茂背了黑锅。
秋后算账(第四章):帅嘉谟被以向百姓敛钱、私用公款买冠带的罪名,最终判“杖一百流三千里,遣边戍军”,下落不明。作者称这是一个欲加之罪的政治性判决,官府是在牺牲他换五县的稳定。《歙县志》义士传记了他:“以匹夫而尘万乘之览,以一朝而翻百年之案。”程任卿因创办议事局被判斩监候(判死刑但暂缓执行),是整场风波里唯一被判死刑的人。
这是一个欲加之罪的政治性判决,翻译过来就五个字:“谁让你多事?”
《学霸必须死》第四章
程任卿在狱中联络府吏和各县朋友,用半年把丝绢案的一百三十七篇文书编成《丝绢全书》,对自己和五县不利的文字也不删改,最多在下面批注辩解,作者称之为“史学家的典范”。后来同乡官员余懋学为他喊冤,改为充军,他在边疆立功当上把总,荣归故里。
余懋学在奏疏里还讲了一段内幕:他曾屡次批评张居正,被削职回乡,张居正认定婺源之乱的主谋是他,给巡抚、巡按写密信,程任卿判死刑是“代他受过”。作者认为这个说法真实性有待商榷,张居正从推行一条鞭法的角度施加过影响,但说整件事都是冲着一个回家待业的前言官,未免太阴谋论,“最多是张居正搂草打兔子”。他还指出,余懋学对丝绢税本身只字不敢提翻案:“乃若丝绢均平,处分久定,臣不敢复置一喙,以滋纷扰。”
《笔与灰的抉择》
婺源龙脉保卫战
两科脱科:万历二十八年(1600 年)重阳节,婺源县的官员乡绅聚在紫阳书院,一脸颓丧:南京乡试(三年一次的省级科举考试)放榜,婺源本籍考生一个都没中,这叫“脱科”。此前婺源每届至少中五人。三年后乡试本籍只中三人,万历三十二年殿试,婺源只出了一个三甲同进士。书中解释,科举成绩关系到县学教官和地方官的考评,也决定本地乡宦在官场的话语权。
龙脉被凿:县学生员程世法提出是风水出了问题。婺源的龙脉从北面大鄣山来,在船槽岭“过峡”,岭上有文笔峰、砚池和日月双峰。程世法查到,船槽岭一带多了许多“灰户”(开山采石、烧制石灰的人家),这里的石灰岩好、柴火就地可取,石灰从清华镇顺水路能卖到吴楚各地。龙脉以山石为骨,凿石伐木就等于剜龙的肉。万历三十二年开春,55 位乡宦、举人、生员联名上书知县谭昌言,请求“立石严禁”。
谭昌言没有马上答应。书中说,单清华镇的税卡每年就能从石灰贸易收上千两银子;而且婺源“山踞八九”,耕地只占一两成,山民本来就难以糊口,茶叶、木材、徽墨这些营生又被大族垄断。
官赎与立碑:谭昌言想出“官赎”:由县衙出钱,赎买船槽岭一带山民的地契,把私地变成官地,禁止烧灰就名正言顺,钱名义上是知县带头“捐俸”,实际大头由乡宦大族出。他发布保龙公告,划出禁采区,点名里约、山主和灰户,另划几处供本地烧灰。徽州知府回文追问,最后一问是“岂有奸豪主于中而鼓愚民以无忌?”书中分析,石灰量大价贱,灰户自己运不出去,背后一定有中间商。
这时出了个插曲:县丞去长林督办赎买,被村民围住,抗议的是“灰税”。那是万历皇帝派太监收的矿税,矿场一登记,不开采也得交,由包税人承包征收,收入直接进皇帝的内库。抗议后没几天,灰税就取消了。万历三十四年(1606 年),保龙石碑立在船槽岭进山处。
明代知县的地位很微妙。他在一县之内并非乾纲独断的土皇帝,更像是一个“各宜体谅”的协调角色。
《笔与灰的抉择》
禁了又烧:作者说,婺源县的方案相当周密,可惜漏算了一点:人性。立碑当年灰户就回来了,还威胁说不让烧灰,近山居民“无以治生而为盗”。抓来的甲长供出:穷人只是给人挖石烧灰的佣工,真正赚“百倍之利”的是出本钱的“囤户”。势力最大的两家囤户先把禁区边缘的岩石口说成自家祖坟的护山,请求划进禁区,再自请出人看护,结果独占了那里,还借地利潜入龙脉偷采。新知县金汝谐只判了杖刑、准许纳米赎罪。
此后几任知县各有办法:
- 赵昌期:旧窑登记后官府监督填埋;四个都的居民互相监督举报,举报成功分一半罚银;各都里约、保甲连坐,每月交一份没有烧灰的保证书。灰窑很快清除干净,此后两科婺源中举、中进士的人数回升。
- 冯开时:制度照旧,执行变松,巡查松懈、罚款收不上、没人举报,形成死循环。他写了一篇骈文分送各级上司,作者说“官府讲空话的调门越高,越说明他们不打算干实事”。婺源万历四十六年又一次脱科。
- 金德义:严打但手段粗暴,四个都的居民反而抱成一团,把窑搬进深山。县学的呈文里,有人列出了嘉靖以来十三任知县都仕途不顺的“倒霉名单”,作者逐一核对,发现名不副实,好几位都做到了四品以上。
受限于婺源的地理和经济模式,你可以永远禁止某些人烧灰,也可以暂时禁止所有人烧灰,但你做不到永远禁止所有人烧灰。
《笔与灰的抉择》
辽饷之诉与审结:万历四十八年(1620 年),灰户把知县告到徽州府,借朝廷新开征的辽饷(为辽东战事每亩加征的饷银)作挡箭牌,说禁灰会影响交辽饷。乡绅推举在家的兵部左侍郎汪应蛟、大理寺右寺丞余懋衡写信施压,知府驳回了全部诉状。县里突击查窑,赶在天启元年大赦之前定案,拘捕百余人,定罪 16 人,巡按又加重处罚,凿山之家家产没收入官。此后船槽岭没再闹出大事。崇祯元年(1628 年),婺源有四人中进士。
谁的史料:士绅把有关文书汇编成《保龙全书》,只收自家和官府的文书,灰户、囤户的状子一概不收。作者提醒,现存资料都出自官府和乡宦,立场有明显倾向;保龙之争在清代还持续了好几轮,一直到光绪年间。
我们只有深抠字里行间的记载,才能听见那些灰户的一丝微弱呐喊——史书编撰权有多重要,可见一斑。
《笔与灰的抉择》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上
坟与寺的官司
一座坟寺:歙县呈坎是罗氏聚居的村子。晚唐时罗秋隐迁居于此,死后葬在杨干。南宋理宗年间,他的十三世孙罗鼐在祖坟旁请来杨干禅院的僧人,建寺守坟,拨出田地作寺产,这种寺院书中叫“坟寺”。两百多年后,罗氏祭扫的人越来越少,杨干院却从一座守墓禅院变成了面向公众的名刹。
法椿其人:故事的主角之一是“高僧”法椿。他是休宁县人,据说是绝户家的独子;明代一户没有成丁就算绝户、不再交税,民间有让丁壮外逃再报绝户的作弊办法。他十一岁投奔杨干院,两年后拿到度牒(官府发给僧道的合法出家凭证,持有者免徭役)。休宁县几次要他还俗应差,可寺庙归礼部僧录司到府、县僧官这条线管,县里管不着他,作者比作“条管”和“块管”两条线。他的师父佛海做过徽州府的都纲(管一府佛教事务的僧官,从九品,没有俸禄),后来法椿也坐上了这个位置,书中说“这个官位得买”。
一审:输了:寺院多次改建,罗秋隐的坟被围进了院墙。嘉靖七年(1528 年),佛熙(法椿的师叔)重修佛殿,把瓦砾堆在坟上,罗家的家主罗显带族人清理,寺院反要罗家迁坟,并抢先向歙县知县高琦告状,说罗家是假坟、伪造方志、图谋寺产。法椿在堂上从坟的形制、志书的含糊、寺院的迁建历史、洪武年的寺产保簿四方面论证,罗家请的里老、邻居却支支吾吾,分出去的族人还反咬罗显。罗显怕被用刑,只好认输,县衙派人铲平了祖坟。
他以有心算无心,硬是把一桩没道理的官司给打赢了。罗显输得冤枉,可也输得不冤。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
二审:赢了:罗显召集各房凑出近 4000 两银子,按当时物价能买 8000 石米。他向新任应天巡按刘乾亨上诉,连知县高琦也告了进去。巡按是代皇帝巡视地方的御史,七品官,但“大事奏裁,小事立断”。刘乾亨没有亲审,把案子转到邻府宁国府异地审理,作者说这一招既推进了案子,又保护了巡按自己。宁国府推官调卷宗、重审证人、现场勘查,在佛殿前的土下挖出古旧砖廓,判佛熙把坟修好还给罗家,并划出观音堂东边一间给罗家盖祠堂。
“巡按亲问”在刘乾亨手里,变成了一件核武器。它的用处不是毁灭,而是威慑,放在发射架上引而不发,才最有力量。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
七案并审:嘉靖九年(1530 年)中元节,罗家的干亲郑来保在杨干院法会上被僧人殴死,尸体被抢去烧掉;法椿反告罗家打死两名僧人,又设宴拿出金银贿赂罗家所在里的九个排年(里甲中当年不轮值的九户里长)。此后双方你来我往,调卷时有人冒名、抽卷,小和尚往罗家祖坟泼粪,一桩案子滚成了七桩。徽州府同知会同休宁、黟县两位知县合审,祖坟维持原判,几条人命都按病故处理,罗显、法椿都被判“奏事不实”。作者说,法椿把一场败仗搅成了乱仗,官员怕局面失控,只求赶紧了结。
三审:又输了:法椿拉拢挨了打的排年反告罗显行贿,又说两名僧人是罗家族人打死的。新巡按詹宽按翻案须异地审的规矩,把案子转到池州府,作者推测法椿在选池州府这件事上使了力,又在池州府花了大钱。原书《杨干院归结始末》正好缺了这一页,审理经过已无从知道,只留下罗显的控诉:傍晚开庭,“不审邻佑,不详原案,不取服辨,非法夹打”。为了堵住开墓验棺的漏洞,法椿召集三百多人连夜挖坟,没挖出棺椁,第二天又把坟彻底铲平。
罗显再告到詹宽那里,詹宽亲审,判词说罗秋隐“唐时一民庶耳”,为他专祠独祀是僭越;又说杨干院“妄塑佛像,迹类淫祠”。依据是《大明集礼》规定“庶人无祠堂”,平民不许立祠祭祖。嘉靖十二年(1533 年),罗秋隐的坟第二次被铲平,佛殿也被拆毁。
要知道,大明以礼立国,凡事一上升到道德层面,就没道理好讲了。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下
京诉翻盘
唯一的路:一年后,罗显查出一个真相:那两个“被打死”的僧人多年前就死了,杨干院一直在虚造僧籍,当年还拿其中一人的僧籍伪装还俗,替法椿洗白了身份。可詹宽的判决有巡抚附署,地方上已经无处可告,只能京诉(进京上访)。
书中讲了京诉的规矩:洪武年间百姓可以头顶大诰进京喊冤,后来越诉太多就严加禁止;案子经巡按或布政司、按察司审过的,进京奏诉可以免罪,但户婚田土这类“干己事情”仍要问罪、发回原籍。罗家的祖坟案属田土一类,免不了罪;老人又不许京诉,于是罗显的侄子罗兴挺身进京。
嘉靖的心思:罗兴找对了通政司(受理臣民奏章的衙门),自己被关进牢里;嘉靖十四年(1535 年)四月,通政使在奉天门把案子奏给了皇帝。作者分析嘉靖的心思:他经历过“大礼议”,一心要给生父加庙号,按他的计划,次年夏言就上疏请求放宽民间祭祖立庙的禁令。罗家祖坟恰恰是因违反祭祖禁令被毁的,正好拿来吹风;杨干院又是佛寺,崇道的嘉靖没有顾虑。他下旨交都察院处理,都察院转给应天巡按,批文里写着“毋拘成案,果有亏枉,即与辩理”,作者逐句解读,说朝廷就差明说一句支持罗家。
结局:宁国府很快重审,判罗家照旧修筑坟堆、立志石、坟前祭扫;当年说罗显行贿排年的事,认定是栽赃;坟里没有棺椁,也替罗家解释成年代久远、遗骸化为泥土。巡按批示:“寺因坟而建,坟因寺而废……毁寺而存坟可也,废坟而存寺不可也。”这场前后八年、打了七次的官司以罗家胜诉告终。
他彻底失败了,不是败给了罗显,而是败给了嘉靖皇帝。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
法椿写了一篇超长的招供,却逃过了责罚:罗显和法椿都被判“奏事不实”,罗显纳米 30 石抵刑,法椿有官身,只交了 7 石;观音堂、佛殿和寺地仍归寺僧。作者也提醒,全部资料都出自罗显编的《杨干院归结始末》,立场偏向罗家,郑来保命案或许真是病故,被罗显拿来泼了脏水。
法椿未必有那么邪恶到底,而罗显,也绝非一只善良的小白兔。
《谁动了我的祖庙》
余波与后记:嘉靖十五年,夏言上疏,民间祭祖立庙之风大盛,罗显也在这一年把官司文书编成了《杨干院归结始末》。杨干院清末败落,1985 年村民在院里烘烤球鞋引燃蚊帐,空寺被烧光。后记里,作者讲了自己骑共享单车去社科院找这份原件的经过,最后是阿风老师告诉他,自己已在周绍泉先生的基础上点校完全书,下个月就在《明史研究》上刊出。
《天下透明》序章、第一章、第二章
户帖与黄册
被封了三百年的湖(序章):南京玄武湖历史上几度被填、被排干,王安石还把它改成过农田。明初朱元璋重新疏浚后,又下令封湖:军队驱走附近百姓,在京城脚下隔出一块戒备森严的禁区,一封将近三百年,和大明国祚差不多一样长。作者说,要讲清封湖的原因,得先讲一个历代帝王都殚精竭虑的大题目:户籍。
萧何收秦档(第一章):刘邦入咸阳时,众人都去抢金帛,只有萧何去了丞相、御史的档案库,把天下郡县的户口版籍、土地图册、律令带走。司马迁说,刘邦之所以知道天下哪里险要、户口多少、强弱何在、百姓疾苦,是因为萧何得了秦的图书。作者说,户籍档案让整个天下变得透明,它不能保证汉军在战场上连战连捷,但能让汉军在战场之外始终不败。
一个政权掌握的户籍数据越详细,天下就越透明,统治也越稳定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一章
作者把历代户籍制度归结为萧何《户律》的八个字:“收税有据,束民有方”。朱元璋接手的却是元代按职业、宗教、贡赋分出几十种户计、分属不同机构管的烂摊子,元末“版籍多亡,田赋无准”。
户帖(第一章):洪武三年(1370 年)十一月,朱元璋用一道纯大白话的圣旨在全国推行户帖:“说与户部官知道,如今天下太平了也,止(只)是户口不明白俚(哩)……”户帖是一张一尺三寸长的单户登记表,写明乡贯、男女丁口、姓名年龄、户种、田产房屋,一式两联,官府留一联,百姓留一联,骑缝盖户部的章作勘合(核对凭证)。登记完再调军队抽查,叫“驳查”,官吏隐瞒的处斩,百姓隐瞒的充军。这次大登记持续一年,推测注册人口在五千五百万以上,是宋末以来一百多年中央第一次清楚知道天下有多少人。
作者指出户帖里有两个“问题”:
- 不清田:田地只写面积,不写肥瘠、位置、形状。作者认为这不是疏漏,是务实:清丈土地缺懂算学、又斗得过豪强的人才,朝廷就先普查人口,田亩让百姓自报,同时鼓励垦荒、新田不起科。
- 职业户:户帖上写明民户、军户、匠户、灶户,世代不得更改。清代学者朱奇龄评价这种制度“其心安焉,不见异而迁焉”,作者的解读是,为了安定,朝廷并不在乎牺牲社会活力和个人自由。
里甲制(第二章):洪武十四年(1381 年),朱元璋要让朝廷的意志直达最基本的单位“户”,又不想承担秦朝那样高昂的管理成本。办法来自湖州的试点,出主意的是刑部尚书开济:
- 一百一十户编为一里,其中丁粮最多的十户轮流当里长,其余一百户分十甲,每甲选一个甲首。
- 每年一个里长带一甲应役,十年一轮;当年应役的叫“现年”,不应役的叫“排年”。
- 里长、甲首没有官身、没有俸禄,要催征钱粮、调解纠纷、作保巡检,交不上税还得替人补。
- 再配上“老人”调解户婚田土小事、成文的乡约,以及管一万石左右区域、负责催收解运税粮的“粮长”。
作者说,轮换制让土皇帝当不下去,每里一百一十户的划分把大家族拆开,费用由百姓自己公摊,官府不出人员成本。
有句俗话,叫“皇权不下县”。很多人将其误读为皇权管不到基层,其实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皇权管不过来基层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二章
黄册(第二章):以里甲为基础的户籍册叫“黄册”,一里一本,十年攒造(编造)一次。作者说“黄”源于隋唐把幼童叫“黄”、户籍叫“黄籍”,不是《明史》说的因黄纸封面得名。黄册比户帖多了三样东西:写明每户哪一年轮值当差的“编次格眼”;“四柱”记账法,即旧管(上期数)+新收-开除=实在(本期数);以及每户该交的夏税秋粮。
有了四柱之后,每一期数字,都和前后两期数字像齿轮一样紧密咬合,动一处,则牵连全体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二章
鱼鳞图册(第二章):洪武二十年(1387 年),朝廷派国子监的监生(国家最高学府的学生)到各州县,会同粮长丈量土地,按块绘图,写明业主、方位、面积、形状、四至、肥瘠,图形像鱼鳞,叫鱼鳞图册。两浙和直隶最先完成,其他地区一直做到永乐年间。
从此,黄册和里甲制管住了人口相关的税费和徭役,鱼鳞图册和粮长管住了田地租赋。三者建成后,全国在籍户数一千零六十五万余户,人口六千零五十四万余人。
明清两代被称为中央集权的巅峰,其根源,就在洪武始建的这套底层设计里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二章
作者称赞朱元璋这套设计有试点、有铺垫、有妥协,也指出它太理想化,把百姓束缚得太紧:朱元璋死后,“永不起科”在正统年间被打破,粮长成了谁当谁破产的苦差,锢民之术引发了绵延不绝的流民潮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三章
后湖黄册库
为什么在湖里:黄册一式四本,户部一本正册,布政司、府、县各留一本底册。第一期送到京城的正册有五万三千多本,以后每十年新增六七万本,旧册不销毁,又怕火、怕虫鼠、怕水,还是机密。朱元璋选中了后湖:湖心五个岛只能乘船往来,隔绝闲人又便于防火,外围再加一圈卫兵,就是双重禁区,离京城又近。朝廷几次修城墙、立界石、装闸门,把湖内外的居民全部迁走。
库房里的讲究:
- 朝向:库房大多东西向,前后开大窗,早晚都能晒到太阳。民间流传一个毛老人建议东西向、被朱元璋活埋的故事,作者比对四个版本后认为是附会,“毛”是从治鼠的“猫”谐音来的。
- 架阁:用木不用竹,四面敞开透光,顶上有斜板引走漏雨。每本黄册一尺三寸见方,平均四五斤重。
- 晾晒:每年四到十月晾晒,天好时一次晒足五天,门口砖墩架铁棍挂册。
- 防火:库内不动火,晚上不点灯,冬天不生炉;厨房后来干脆搬到另一个岛上,立牌“敢有将火过桥者,治以重罪”。
- 检索:架阁按《千字文》编号,第一期是“天”字,第二期是“地”字;黄册再按布政司、府、县、乡、都、图逐级分放。
黄册库的防火工作,算得上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。这么多纸堆在一处,整整两百六十多年,居然一次火灾都没有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三章
规模与管理:永乐迁都后,黄册库留在南京,由南京户部代管。到崇祯十五年(1642 年),库房扩到七百八十七间,架阁三千零八十六座,黄册接近两百万册。管库的有南京户科给事中、户部主事和守备太监三方互相制衡,日常有监生、小吏和一百多名晒册匠役;三支卫兵昼夜巡湖,十二条官船平时用铁索锁着,每旬逢一、逢六才开锁“过湖”。弘治年间一个太监擅自上岛游玩,被御史弹劾“擅游禁地”,丢了差使。每十年的大造之年,新册入库,要调一千两百名国子监生上岛驳查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四章
黄册攻防战
怎么造、怎么查:造册时,户部下发格式,每户先填一张“清册供单”,里长汇成一本,县衙户房核算后排好下一轮的应役次序,再由里长誊成黄、青两本。一里的黄册由本里一百一十户自己掏钱造,朝廷不出钱,要求却很多:纸张、尺寸、字体、装订都有规定。黄册送到后湖,由监生从户部总册往下,经布政司、府、州县一直查到里册,逐层验算四柱,查出问题就写成“驳语”发回,限期查实重造。
监生之苦:上岛驳查的监生冬天受冻、夜里不许点灯,夏天又多蚊虫,书中引奏疏说“致疾者十常八九”。他们没有报酬,驳查还不算做官资历。迁都后监生地位一落千丈,人数从一千两百名降到几百名,能逃的都找理由逃了,驳查从三个月拖到几年。正德五年(1510 年),上一期还没查完,下一期又要来了。正德十二年终于同意驳查可以折算资历,却规定最多只算三个月。作者分析,宣德以后士绅集团壮大,查清人口田亩与他们的利益天然相悖,这不是哪个幕后黑手的阴谋,而是一个阶层的成员下意识地维护自身利益,汇成了“潮流”。
作弊手法:作者虚构了一个休宁县的王叙,把书中记载的作弊手法串起来:
- 瞒报人口,会被四柱的前后数字对出来,所以单打独斗的作弊容易被查。
- 暴富之后买田避税,手法有“活洒”(把田税分摊到几十户穷人名下)、“死寄”(挂到死绝户名下)、“诡寄”(托献到有免役特权的进士名下)、“全不过割”(只签私契、不去官府过户)、“埋没”(上好水田登成盐碱地)、改户等、调换应役次序等。
- 甲首、里长、乡老、胥吏和富户结成一条链,叫“团局造册”,作者比作今天的窝案。
- 篡改技术:挖改洗补,买通解送人员半路改册,故意留个小错等着被驳、重造时再改掉真正要改的地方,甚至在染料和糨糊里掺蜜水招虫,让旧册几年内蛀成粉末。
严格来说,“团局造册”不算一种作弊手段,而是一切作弊手段的前提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四章
有钱人越哭越富,穷人却根本没有哭诉的渠道。于是贫者愈贫,富者愈富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四章
军户负担更重,每户要出丁到外地卫所,盘缠自负,于是有改民籍、举家逃亡、入赘过继、改挂到两省都管不着的卫所等逃法;正统三年(1438 年)统计在逃军士高达一百二十万人。
正德五年大案:江西丰城县陈季三一家谋夺邻居的塘田,篡改了地方的青册,邻居要求查后湖黄册。陈季三买通晒册的库匠高景清,进库把洪武、永乐两期记有塘田的书页扯下烧毁。案发后两人都被枭首,一个首级挂在江西布政司黄册库前,一个挂在后湖黄册库前。
大明近三百年的时间,黄册对抗始终是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四章
《天下透明》第五章、第六章、尾声
繁荣性坍塌
吃百家饭的黄册库(第五章):黄册库是“国家重务”,户部却从没给它编过预算。朱元璋怕单列预算推高开支,规定由国子监、刑部、都察院、工部、户部、应天府等七八个衙门用结余分摊,“不敷”(不够)时可以往下家调拨。他一死,这个条款就成了互相推诿的借口,费用最后全落在离后湖最近的上元、江宁两个县头上:匠役民夫、笔墨纸炭、祭湖神的三牲都由两县出,监生吃的肉是向过路屠户强行抽来的。正德九年一次驳查只查南直隶的黄册,就花了一千四百两,两县“民穷财尽,流移逃亡”。
其实大明一朝的正税并不算重,真正可怕的都是这些临时加派的杂税杂役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五章
驳费(第五章):正德九年(1514 年),刑科给事中史鲁献策:驳查出问题的黄册,由当地主管部门交罚款,叫“驳费”,作为黄册库经费,朝廷一分钱不用出。作者指出,这样一来,黄册库希望查出的错越多越好,地方官吏把罚款转嫁给百姓、层层加码,也希望错越多越好,两个本来对立的集团利益一致了。他又用王叙编了一个例子:书手故意写错几个数,后湖罚一两,县里户房向王叙要二两,王叙借高利贷交罚款、卖耕牛重造,最后卖田卖身,每个环节都有人得利,“唯一的输家,只有王叙一家”。
驳费让黄册库富了起来:正德十一年到嘉靖二十四年这二十九年,共收十六万八千五百多两。监生开始“一字错讹,片纸瑕疵”都驳,各地叫它“滥驳”;地方则截留罚款,万历年间江西公开四六分账,只解六成。天启年间一位给事中估算,罚银进后湖的只有一成,进官员腰包的倒有三成。皇帝和各部也来借钱:工部修桥借三万两,兵部借几万两,嘉靖皇帝下了一笔织物订单,造价恰好是库里剩下的一万七千八百七十八两,最后库里只剩二钱多。作者把驳费比作牛尾巴上爬满的虻虫。
这就是所谓的“繁荣性坍塌”。表面看欣欣向荣,大家都有好处拿,一派繁荣景象,实际上这正是整个体系开始坍塌的表征之一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五章
黄册的质量一路滑坡。洪武、永乐年的黄册被称为“铜版册”,到弘治三年(1490 年)清查,七十九万多本里八成出了问题,反倒是洪武、永乐的老册保存得最好。有官员担心地方知道原档已不全、虚实暴露,干脆禁止任何人进湖抄册,作者称之为“空城计”。万历年间扬州府兴化县的黄册里,有三千七百多户户主年龄超过一百岁。
天下不再透明(第六章):到了万历年间,黄册上的人口越来越少:应天府嘉靖末年的户口只有正德年间的一半,万历时只有五分之一。作者强调这只是账面数字,实际人口在增长,是大户把增长藏了起来。地方衙门另造一本相对真实的“白册”,从不上报,时人说“有司专租庸于下,朝廷握虚数于上”。想整顿的人都失败了:海瑞想按田亩定赋役,闲居松江的徐阶搬出祖制质问。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把徭役改为按丁数和田亩摊派、折银官收,干脆绕开了黄册,黄册库此后只靠制度惯性每十年照造一次。
大明官场有一个特点:上头重视什么,下面未必会重视,往往得三令五申;但上头如果不重视什么,下头立刻心领神会,迅速废弛,堕落速度之快,令人咂舌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六章
清顺治十三年(1656 年),户部尚书汇报:有些府县崇祯十五年的黄册,户口数字原样照抄洪武年;还有一本写着“崇祯二十四年”,是提前把未来几期造好了,而大明崇祯十七年就亡了。
祸因早种,积重难返,大明的覆亡实际上是一次系统性的崩塌。
《天下透明》第六章
黄册库的结局(第六章):从洪武十四年到崇祯十五年,黄册一共攒造了二十七期,累积一百七十九万七千册。弘光朝备战,士兵冲进库房搬黄册,绵纸可以捶实做纸甲、搓成药捻。清军入南京后,工部把旧册论斤变卖,靖南王、江南总督又先后要去几十万斤造军械火药,南京居民也去偷,上街论斤叫卖。从洪武十四年到弘光元年(1645 年),后湖黄册库存在了二百六十四年,和大明二百七十六年的国祚几乎相等。
《后湖志》(尾声):本篇大部分事迹出自《后湖志》。正德年间主管后湖的户科给事中赵官,小时候听长辈说后湖藏着铜版册,像仙山一样;到任后他订了防火条款,又和副手利用公余,前后两年、改了八次,编成这部十卷的黄册库史。作者特别感谢南京的吴福林老先生,以古稀之年点校了这部版本稀少、错字很多的书。
我一直觉得,在历史的宏大叙事之外,我们也需要这些琐碎细节。
《天下透明》尾声
《胥吏的盛宴》
胥吏的盛宴
一桩普通的案子:嘉靖年间成都府彭县的一桩官场弊案,规模小、案情简单、罪行寻常。作者说,正因为它太平常,在大明一千多个州县里才有普遍意义。
可正因为它太过平常,在大明一千多个州县里颇具普遍意义。
《胥吏的盛宴》
县衙里的人:明代县衙最大的是知县,副手是县丞、主簿,三人是有品级的朝廷命官;下面有不入流的典史。再往下是三班六房:三班是皂班、壮班、快班,管仪仗、治安、缉捕;六房对应朝廷六部,分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。在这些机构办事的人统称“胥吏”。书手管公文书写、算手管钱粮核算,都是胥吏,没有官身,薪俸不进国家财政,却把持具体政务。胥吏下面是“役”,马夫、门子、禁子、皂隶、快手、解户(负责运粮的百姓)等,都是从百姓里佥派(指派)来白干活的,不拿工钱还得自带伙食。
陶成和陈佐:嘉靖二十年(1541 年),陶成进吏房当书手;嘉靖二十四年,陈佐进户房当算手,两人拜县里的主簿做靠山,勾结在一起。他们的手段有:
- 买闲:百姓刘选被派去当快手,陶、陈找来闲汉刘本敖替他应役,刘选每月给替役的人米和银子。刘本敖愿意干,是因为快手能拿着牌票(官府差人办事的凭证)下乡讹诈。皂隶王廷用役期满了不想走,也照此办理。
- 越次争参:想当胥吏要先在候缺名簿上排队,陶、陈涂改名簿,把王廷用的族人王廷美挪到最前,进了户房。
- 收钱分活:嘉靖二十八年征粮,佥派了六十二个解户,陶、陈向每户只要八分银子,共四两九钱六分,收了钱才公平分配运粮任务。
说来讽刺,这本该是小吏分内之事,却要在集体行贿之后才能实现。
《胥吏的盛宴》
李代桃僵:嘉靖二十九年,解户杜山和另外四户没有完成运粮任务。成都府正为平叛筹军费,对粮数特别敏感,巡按调外县的胡知县来核查。陈佐向五户要二两银子替他们遮掩,杜山拒绝,四户出了钱。陶、陈从四户名字里各取一字,捏造出一个叫“江张本舟”的解户,把四户的欠粮都算到他头上。胡知县判两户侵欺,各罚罪谷三十六石,四户分摊,杜山一人扛,自称“陷入死地”。
杜山告状:杜山去成都府告状,状子重点放在陈佐明知上官查账还收贿造假,又说前任杨知县曾想革除这几人,反被他们陷害而死。作者说杨知县的事后人无从得知真假,但在当时很可能发生:知县是几年一换的流官,胥吏熟悉乡情、彼此抱团,真逼急了能把知县逼走。他引崇祯年间广州府推官颜俊彦的话:
吏之如虎也,令之如羊也。
《胥吏的盛宴》
拖延战:成都府发牌票派防夫刘景高去彭县提人,陶、陈派人守在城门口,请他吃酒、给他找女人、塞钱,刘景高一住一个月;他们又凑钱请在成都府当候缺吏的表亲去户房活动;在县里则由代理县政的主簿把杜山关进牢里,逼他承认诬告,再找三个百姓出面替他补粮销案。结果刘本敖、王廷用补了粮不甘心,又去讹诈王廷美,王廷美忍无可忍,亲自到成都府把事情全告了出来。成都知府蒋宗鲁大怒,亲自派人提人;那位表亲想把收的银子扔到户房吏的桌上栽赃,逃跑时掉了吏巾,当场败露。主簿翻墙逃走,一直没抓到。
判决:十八人被判刑,陶成、陈佐杖一百、徒三年,先在衙门前枷号一个月,其余各有轻重。作者认为判决公允:没出人命,金额都是几分几钱,最大一笔不过四两九钱六分。档案后附的“照出”连每人该交的诉讼费都开列得清清楚楚。他的总结是,这些胥吏只要有一点权力,就在每个细处寻租,而且已成了不假思索的习惯:陈佐听说查账,第一反应是借机敲诈;防夫刘景高留宿之余还要零花钱;连府里一个小水夫见到刘景高,也先要辛苦费。
这是一种细致无声而又无处躲藏的恐怖,驱之不尽,挥之不去。
《胥吏的盛宴》
这个案子出自《四川地方司法档案》第九十一号,收的是嘉靖二十八年至三十年四川各地办理的九十八件案子,按规矩结案要交布政司留底,因此保存了下来。作者强调,文中细节都出自当时的供状。
《正统年间的四条冤魂》
正统年间的四条冤魂
诬告:故事出自《都公谭纂》。正统年间,北京一位百户杨安的妻子岳氏很漂亮,一个锦衣卫校尉想侵犯她没有得逞。半年后杨安病死,校尉怀恨,诬告岳氏与女婿邱永通奸,通过邻居郝氏找来术士沈荣,用符灰混进汤药害死了丈夫。按《大明律》,因通奸谋杀亲夫的要凌迟,奸夫一并处斩。顺天府偏信校尉,把四人屈打成招。
薛瑄驳案:明代死刑要经都察院、刑部、大理寺三方覆审,再请皇帝勾决。都察院、刑部都认为判得对,到了大理寺被少卿薛瑄卡住:他发现岳氏的供词前后不一,也和别人对不上,断定是屈打成招,两次驳回。薛瑄是理学名臣,当时权倾朝野的是第一位权宦王振,薛瑄谢绝过他的贺礼,上朝见他也只拱拱手;而首告的校尉所在的锦衣卫,头领马顺是王振的人。作者说,说薛瑄有意针对王振不至于,但他不肯和阉党同流合污是可能的。
僵持之下,薛瑄请皇帝裁决,正统帝不愿担责,批示“着都察院老成御史一员,体访得实来说”。御史潘洪走访邻居、询问医师,查明杨安是久病而死,通奸谋害纯属捏造,四人全部释放。
翻案:马顺差点因此被罚俸,又是被仇家薛瑄所累,咽不下这口气。他鞭打那个校尉,校尉怕承认诬告会死,咬定潘洪奏事不实。潘洪被发配大同;岳氏等四人被拉到午门外拷打,第二次认罪;薛瑄和大理寺一干官员被抓进都察院狱中审问,刑讯得出的结论荒唐到极点:术士沈荣是苏州人,几位大理寺官员也是苏州人,所以是包庇同乡。最终岳氏、邱永凌迟,郝氏、沈荣处绞,薛瑄判死罪。
临刑前,王振家的老仆在厨下哭泣,说“闻今日薛夫子将刑也”。王振犯了怵,不敢犯众怒,加上同僚纷纷营救,薛瑄的死刑在覆审时被驳回,削官为民。作者说,最可怜的是那四个百姓,眼看遇上靠谱的官员可以脱罪,却因为朝廷斗争重新堕入地狱,时人笔记津津乐道薛瑄和王振之争,对这四个人的言语、想法和临死情状却没有一个字。
仿佛这些人只是引发大案的若干棋子,仿佛这起案子,跟这些不幸的人已经无关。
《正统年间的四条冤魂》
结局:土木堡之变后,愤怒的朝臣在午门把马顺活活打死。审问薛瑄的都御史王文后来入阁,夺门之变英宗复位后,他与于谦一起被诬谋反处斩,时人评他“冤死而民不思”。更讽刺的是,诛杀王文的圣旨正是薛瑄送去的,薛瑄并没有挟私报复,反而极力营救。作者最后设想,两人面对面时,会不会谈起许多年前那四个无辜的冤魂。